各市、州、直管市殘聯(lián)、教育局、團委,各有關高校:
為更好地幫助新入學殘疾大學生克服障礙、改善功能,順利適應高校學習和生活,根據《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fā)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 〔2017〕6號)《中國殘聯(lián)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助學行動的通知》(殘聯(lián)廳函 〔2019〕245號)精神,省殘聯(lián)、省教育廳和團省委決定共同開展輔助器具適配助學行動,為2019年新入學殘疾大學生適配輪椅、助行器等基本輔助器具。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對象
湖北省內各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專科、本科、研究生)2019年度新入學的、有輔助器具適配需求的湖北省戶籍持有殘疾人證的大學生。
二、工作目標
為各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度新入學的、有輔助器具適配需求的殘疾大學生適配輔助器具(包括輪椅、助行器、助聽器、助視器、假肢矯形器等基本型輔助器具),以便利其在校學習和生活。
三、主要任務
(一)做好需求調查和信息統(tǒng)計。由省教育廳組織協(xié)調全省各普通高校開展新入學殘疾大學生情況調查(附件1),統(tǒng)計有輔助器具需求的殘疾大學生信息(附件2),于2020年6月底前,將匯總信息提供省殘聯(lián)。
(二)開展初始評估和適配服務。省殘聯(lián)收到新入學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需求調查信息后一個月內,負責組織殘聯(lián)系統(tǒng)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開展初始評估,結合新入學殘疾大學生本人意愿,制定適配服務工作方案,依據當?shù)卣咭?guī)定免費提供基本輔助器具適配(附件3)。
(三)做好宣傳工作。團省委協(xié)調各高校加強對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開展宣傳工作,動員各高校配合殘聯(lián)部門做好輔助器具適配摸排和上門適配。
(四)做好持續(xù)跟蹤及后續(xù)服務。提供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機構負責持續(xù)跟蹤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使用情況,并做好后續(xù)服務。
對殘疾大學生所需輔助器具評估適配及后續(xù)服務,在漢的部屬、省屬高校由省殘聯(lián)負責,在漢的民辦及其它類型院校由武漢市殘聯(lián)負責,省內除武漢市外的高校由當?shù)貧埪?lián)負責。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殘聯(lián)、團委、高校要認真落實通知要求,加強對新入學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新入學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納入本地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經費保障范圍,積極利用現(xiàn)有政策并廣泛動員社會做好新入學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經費保障。對于因戶籍地限制等原因,尚難以納入學校所在地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經費保障范圍的,學校所在地市、州殘聯(lián)應主動告知有需求的殘疾大學生向戶籍所在地殘聯(lián)申請相關服務。
(二)注重規(guī)范服務。殘聯(lián)部門要切實提高新入學殘疾大學生輔助器具適配服務質量,規(guī)范做好殘疾大學生確認、評估、適配、隨訪和服務檔案管理等工作,切實保障適配安全與效果。
(三)做好總結推廣。各地殘聯(lián)、團委、高校要加強對輔助器具適配助學行動的跟蹤指導,及時總結典型助學經驗,充分利用網絡平臺等手段,推廣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理念,提高殘疾學生及社會公眾對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認知度。
承擔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機構要做好相關服務信息登記,由各市、州殘聯(lián)匯總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統(tǒng)一報送湖北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聯(lián)系人:省殘聯(lián)教育就業(yè)處 范佳樂 027-87277256
省殘疾人輔具中心 王 雨 027-87271851
團省委學校部 胡志勇 027-87235272
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 余 攀 027-87892996
附件: